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市城设委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乡建基本原则、关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编制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建筑节能建筑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绿色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重庆知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
三、万盛经开区 、规划目标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
二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经开区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其中,